首頁 > 法規查詢 > 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
臨時性遊憩(公園、涼亭、 兒童遊樂場、籃球場、網球 場、游泳池、溜冰場及其他運動場、高爾夫球練習場、 棒球練習場)及露營所需之設施
休閒農場相關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加油站、加氣站(含汽車定期檢驗設施)
休閒農場相關設施及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