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公用事業設施-廢(污)水處理設施、環境檢驗測定相關設施
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之新建、改建、增建
公用事業設施-有、無線電視及廣播相關設施
社區安全設施-警察分局、派出(分駐)所
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儲藏、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