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公用事業設施-廢(污)水處理設施
客(貨)運站與其附屬設施
休閒農業設施
社會福利事業設施
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 客(貨)運站及其附屬設施 (所稱附屬設施係指客運候車設備、洗車設備(含防制污染設備)、消防設備、簡易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