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公用事業設施-變電所、鐵塔、連接站及其他電力事業相關設施
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之新建、改建、增建,其土地及建築物得供居住使用及建築物之第一層得作小型商店及飲食店使用
公用事業設施-有、無線電視及廣播相關設施
政府重大建設計 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
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