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有、無線電視及廣播相關設施
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與其附屬設施
臨時性遊憩設施及露營設施 (公園、兒童遊樂場、籃球場、 網球場、棒球場、游泳池、 溜冰場及其他運動場、高爾夫球練習場、棒球練習場)
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