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採礦之必要附屬設施(電力設備、輸送設備及交通運輸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電信相關設施
臨時性遊憩設施(公園、兒童遊樂場、籃球場、 網球場、棒球場、 游泳池、溜冰場及其他運動場、高爾夫球練習場、棒球練習場)及露營設施
造林與水土保持設施、為保護區內地形、地物所為之工程
公用事業設施-抽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