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水質淨化處理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依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事業計畫辦理。
公用事業設施-煤氣、天然氣加整壓站
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抽水站
農業及農業建築-動物收容處所(限樓地板面積二○○平方公尺以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