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
應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公用事業設施-自來水供應相關必要設施(如配水池)
採礦之必要附屬設施:電力 設備、輸送設備及交通運輸設施
水質淨化處理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 (貨)運站與其附屬設施、 貨櫃(棧)集散站、堆置場及其相關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