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採擴業所必需之設施
一、申請基地應面臨六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不得影響生態資源及水土保持。
公用事業設施-環境檢驗測定相關設施
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
臨時性遊憩及露營所需之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變電所、鐵塔、連接站及其他電力事業相關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