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為保護區內地形、地物所為之工程
休閒農業相關設施及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
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自來水供應相關必要施(如配水池)
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客、貨運站及其必需之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