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造林及水土保持設施
依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事業計畫辦理。
公用事業設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
汽車運輸業所需之停車場、客、貨運站及其必需之附屬設施
為保護區內地形、地物所為之工程
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儲藏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