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
一、申請基地應面臨六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基地臨接建築線部分應退縮三公尺以上建築,其餘各邊應自境界線設置三公尺以上隔離綠帶。
私設通路
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與其附屬設施
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及其附屬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廢(污)水處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