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農舍及農業產銷必要設施
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不受本審查要點規定限制。
公用事業設施-有、無線電視及廣播相關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除變電所外)
公用事業設施-其他
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