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造林與水土保持設施
依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事業計畫辦理
公用事業設施-電信相關設施
汽車運輸業所需之停車場、客、貨運站及其必需之附屬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煤氣、天然氣加整壓站
溫泉法施行前,已開發溫泉使用之溫泉井及溫泉儲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