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採礦業所必需之設施
一、 申請基地應面臨六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不得影響生態資源及水土保持。
公用事業設施-其他公用事業所必需之設施
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
幼兒園、社會福利事業設施
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前,原有依法實際供農作、養殖、畜牧生產且未停止其使用者,得比照農業區之有關規定及條件,申請建築農舍及農業產銷必要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