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國防所需及警衛、保安、保防之各項設施
一、 申請基地應面臨六公尺以上之道路。 二、 應具備完善之供水及排水系統。 三、不得影響生態資源及水土保持。
水質淨化處理設施及其附屬設施
警衛、保安、保防、消防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其他
加油(氣)站(含汽車定期檢驗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