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採礦之必要附屬設施:電力設備、輸送設備及交通運輸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輸送管線設施及其輸變電相關設施
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
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
公用事業設施-變電所、鐵塔、連接站及其他電力事業相關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