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汽車運輸業所需之停車場、客、貨運站及其必需之附屬設施
火葬場
自然保育設施
農業區土地在都市計畫發布前已為建地目、編定為可供興建住宅使用之建築用地,或已建築供居住使用之合法建築物基地者
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