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公用事業設施-有、無線電視及廣播相關設施
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之新建、改建、增建,其土地及建築物得供居住使用及建築物之第一層得作小型商店及飲食店使用
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及其附屬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抽水站
公用事業設施-再生能源發電相關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