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公用事業設施-廢(污)水處理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抽水站
採礦之必要附屬設施:電力設備、輸送設備及交通運輸設施
臨時性遊憩設施(公園、 兒童遊樂場、籃球賽、網 球場、棒球場、游泳池、 溜冰場及其他運動場、高 爾夫球場、棒球練習場) 及露營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煤氣、天然氣加整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