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原有合法建築物拆除後之新建、改建、增建
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
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 客(貨)運站及其附屬設施 (所稱附屬設施係指客運候車設備、洗車設備(含防制污染設備)、消防設備、簡易保養
公用事業設施-煤氣、天然氣整壓站
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儲藏、分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