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規查詢 > 公用事業設施-其他
由本府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並視實際需要參酌有關規定訂定應具備條件及規定事項。
臨時性休憩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有、無線電視及廣播相關設施
國防所需及警衛、保安、保防之各項設施
公用事業設施-變電所、鐵塔、連接站及其他電力事業相關設施